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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證人出庭體驗紀念 PO

  28/04/2021 睽違四年(?)後再次開啟本站,目的是為了值得紀念的今天-- 我竟然以目擊證人的身分被法院傳喚了! 好吧故事要回到 2020 年 3 月,時值 Corona 還未甚猖獗之時,我和德國語伴在咖啡廳進行語言交換,我們坐在窗旁的四人桌,隔壁還有一個四人桌也是空的。因為旁邊沒人,我就把我的背包放在隔壁椅子上,厚外套披在上方,不以為意的和語伴聊天(事後證明母湯啊) 不久,有兩男一女坐到我們隔壁的四人桌,我的確有感受到其中一個男的不斷地觀察我們,但我也不以為意,因為通常我講中文(或不輪轉的德文時),也是會受到一些關愛的目光。過了一會,我對面的男生換了個位置到我這一側來,也就是我們兩個中間僅隔了一張椅子,上面放著我的包包和外套。接著,這個男的(或他的同伴)便和我們後面一桌的客人大聲吵起架來,吵什麼沒聽懂,而過沒多久一行人就離開了。 接著來了另一個男生,出示了他的證件,竟然是名警察。他表示剛剛有人試圖要偷我們的東西,請我們檢查東西是否不見。當下我只覺驚恐萬分,歐不~我可不想要我的證件被偷啊~(因為一次東西不見全部證件要重辦的悲戚回憶湧上心頭)。我立馬檢查包包,所幸沒有東西不見,外套口袋好險也沒放什麼值錢東西。接著警察就請我們提供身分證件和聯絡方式,表示之後可能會需要我們提供證詞等等。但我也不以為意,大概東西沒丟太開心吧XD 也好險這次是和語伴一起,他還先打電話給警察局確認這名警察的身分,確認無誤後才願意提供證件。覺得德國人果然還是很謹慎小心,對於任何個人資料隱私都相當注重,想想如果今天只有我一人,是否會立刻呆呆的提供生辰八字呢? 大約事件過了一個月,我收到一封來自警察機關的信,請我以文字描述當天的情況,再把證詞寄回。我就當作是一個有趣的經驗,簡單敘述一下我記得的部分,還畫了個座位示意圖,想說應該比我的德文更清楚吧哈! 畢竟沒有東西遭竊,應該事情就到此告一段落,我也淡忘此事。 就這樣,時間快轉了一年,經歷了第一次封城 Lockdown,三月開始 Home office,五月分批進辦公室,疫情趨緩歐洲照樣度假的六七八月,時序入秋第二波疫情來襲,聖誕節前再次 Lockdown,次次突破我的想像,就這樣又來到了三月還在 Lockdown,結果我竟然收到法院的傳喚了!! 沒錯,過了一年,說真的要記得一年前發生什麼事情是否有點強人所難呀? 我連前天晚餐吃什麼都不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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