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國證人出庭體驗紀念 PO
28/04/2021
睽違四年(?)後再次開啟本站,目的是為了值得紀念的今天-- 我竟然以目擊證人的身分被法院傳喚了! 好吧故事要回到 2020 年 3 月,時值 Corona 還未甚猖獗之時,我和德國語伴在咖啡廳進行語言交換,我們坐在窗旁的四人桌,隔壁還有一個四人桌也是空的。因為旁邊沒人,我就把我的背包放在隔壁椅子上,厚外套披在上方,不以為意的和語伴聊天(事後證明母湯啊)
不久,有兩男一女坐到我們隔壁的四人桌,我的確有感受到其中一個男的不斷地觀察我們,但我也不以為意,因為通常我講中文(或不輪轉的德文時),也是會受到一些關愛的目光。過了一會,我對面的男生換了個位置到我這一側來,也就是我們兩個中間僅隔了一張椅子,上面放著我的包包和外套。接著,這個男的(或他的同伴)便和我們後面一桌的客人大聲吵起架來,吵什麼沒聽懂,而過沒多久一行人就離開了。
接著來了另一個男生,出示了他的證件,竟然是名警察。他表示剛剛有人試圖要偷我們的東西,請我們檢查東西是否不見。當下我只覺驚恐萬分,歐不~我可不想要我的證件被偷啊~(因為一次東西不見全部證件要重辦的悲戚回憶湧上心頭)。我立馬檢查包包,所幸沒有東西不見,外套口袋好險也沒放什麼值錢東西。接著警察就請我們提供身分證件和聯絡方式,表示之後可能會需要我們提供證詞等等。但我也不以為意,大概東西沒丟太開心吧XD 也好險這次是和語伴一起,他還先打電話給警察局確認這名警察的身分,確認無誤後才願意提供證件。覺得德國人果然還是很謹慎小心,對於任何個人資料隱私都相當注重,想想如果今天只有我一人,是否會立刻呆呆的提供生辰八字呢?
大約事件過了一個月,我收到一封來自警察機關的信,請我以文字描述當天的情況,再把證詞寄回。我就當作是一個有趣的經驗,簡單敘述一下我記得的部分,還畫了個座位示意圖,想說應該比我的德文更清楚吧哈! 畢竟沒有東西遭竊,應該事情就到此告一段落,我也淡忘此事。
就這樣,時間快轉了一年,經歷了第一次封城 Lockdown,三月開始 Home office,五月分批進辦公室,疫情趨緩歐洲照樣度假的六七八月,時序入秋第二波疫情來襲,聖誕節前再次 Lockdown,次次突破我的想像,就這樣又來到了三月還在 Lockdown,結果我竟然收到法院的傳喚了!!
沒錯,過了一年,說真的要記得一年前發生什麼事情是否有點強人所難呀? 我連前天晚餐吃什麼都不記得了XD 但信函上註明了,作為目擊證人出庭應訊是每位好市民應盡的義務,無故缺席可是要上繳千元(歐)罰金並有刑責的,當然這份邀請函上也寫清楚各種補償方法,如果你有工作,要請公司填寫問卷計算你的時薪,政府是會給薪的。當然,交通補助等等更是不在話下。除此之外,如果你因此而備感壓力、焦慮或需要任何協助,信函裡也提供了專人聯絡方式。原本我想說是否應該要聯絡一下,除了了解流程之外,也有點擔心自己的德文能力沒辦法完全理解或表達想說的話,畢竟和法律相關還是有點抖抖的。不過,後來問了一下有相關經驗的朋友,提供證詞應該是一件很簡單且平常的事,所以聊聊後也就沒有去聯絡這專人服務了。那最困難的部分就是要回想一年前所發生的事情,好險,本人秉持著記錄生活的理念,當初也把文字證詞拍照留念,結果成了我的證詞備忘錄,還在出庭前惡補了一下XD
28/04/2021 出庭日,天氣晴
照約定時間來到刑事法院,走進歷史博物館般的雄偉建築物後,分成男女兩道,後面還有其他入口,瞬間眼花撩亂,未免亂闖禁區決定還是問一下 INFO 以免被逮捕 XD 找到入口後,有一名穿著制服的女生請我把手機關機並繳出,離開法院才能來取,然後要通過像機場安檢一樣的機器檢查,才能進入大廳。不安小白兔左右張望面露徬徨,有一名制服人員立刻走來,我就問他某某室在哪,便在門外等候。偵訊室外貼了今天的開庭時程,找到了我的名字和案件名稱,就在外面閒晃中。中間有幾位鄉親也不時會來看一下時程表,我突然覺得有點眼熟,莫非這些人就是被告(?),後來事實證明他們真的是耶,我有點驚訝,想說讓被告跟證人同時在外私下碰面是沒問題的嗎? 不知台灣這方面是怎麼安排的。過了一會,有幾名穿著法官袍的人員和抱著文件的人員走進法庭,我的語伴也在這時來了,他也是今天的證人之一。頓時覺得心情舒緩許多,稍微敘舊一下,我就被叫進去了。。。
一進去,陣仗頗大一字排開,大約 5-6 位法官或相關人士坐在庭上,被告坐在一旁,還有一名阿拉伯文翻譯。法官一開始就劈哩啪啦講了一串,似要宣讀我的權利和義務之類的,但因為他實在講得很快,我擔心我跟不上,就舉手請法官稍微講慢一點。法官好像驚了一下說:「其實你可以要求有翻譯的,不過現在臨時是找不到了,那你的德文程度可以嗎? 」事到如今我也只能說可以,於是他放慢速度,想必也說的比較簡單啦,一開始就先請我描述一下當天的情況,然後再針對我的證詞細問了一些問題,中間有一兩題不是很確定,厚顏的請法官再問一次,總之呢也是順利完成了。只是蠻多情況是,恩我不記得了,恩這點我真的不確定,恩我實在沒有印象。。。我只能說,誰叫你要一年後才開庭啊啊啊。。。
結束後走到另一處繳交我因出庭無法工作的證明文件,就可以拿回手機,歷時約 20 分鐘,結束了我人生中第一次的開庭初體驗,以茲紀念。
題外話:
被告當中有一個女生,出庭時挺了個大肚子。語伴跟我說他推測懷孕是讓法官從輕減刑的計策之一,我有點恍然大悟,恩好像也是不無可能。雖然不知道最後結果如何,希望世界和平大家都安居樂業啦(為何要許願?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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